你若看我這個部落格的網址:findcareerpassion.blogspot.com,就能知道我當初開始寫這個部落格的目的:幫助大家尋找自己的職涯熱情、找出自己喜歡的職業。
我從 2018年開始寫這個部落格。
時光回溯六年。地點:美國加州矽谷。那時我剛生完我的第一個孩子,人生第一次當媽媽。在這個節骨眼,我裸辭在 Tesla 當技術寫作員(Technical Writer)的工作,決定要在家靠網路教學影片自學成為軟體工程師。
這段時間非常鬱悶。因為我做了一個經濟上非常不理性的決定。沒有軟體工程的基礎、沒時間去外面上課,完全任性地想靠便宜的線上課程轉行....(如果你好奇的話,我最後花了九個月正式轉行成功。)
在那段寂寞的日子裡,我靠寫這個部落格自我鼓勵。想說紀錄一下艱辛心酸的日子,也許也能幫助未來的人找出自己究竟喜歡什麼樣的工作。
是的,我一開始寫部落格的目的並非要分享轉行的方法,因為我也不知道我的方法會不會成功。但那時的我知道的是,很多人跟我一樣,想要換工作。很多人跟我一樣,覺得自己的工作不夠有趣、不夠具挑戰、不夠適合自己。
不喜歡自己現任的工作,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麼。這就是世界上很多、很多、很多人的問題。
我是台灣人,生長在台灣填鴨式的教育環境。我知道很多人會把自己工作上的不快樂推給父母、推給教育環境。「都是被逼的」。「沒有機會探索自己的興趣。」「一生都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
但外國人就都愛自己的工作嗎?
我最近在聽一本書,書名是 So Good They Can't Ignore You。這本書探討的就是如何找到一個自己真正喜愛、快樂的職涯。書中說到一個研究,訪問加拿大的年輕人,想得知他們認為他們有熱情的事情是什麼?結果絕大多數的人回答跳舞、曲棍球、藝術等這類比較偏向「興趣」類型的答案。試想,一個社會要如何每個人都把曲棍球、舞蹈當成職業呢?
事實上從總總方面來看,找不出自己喜歡、有熱情的工作應當是全球現象,尤其是好發於年輕剛出社會的人。
很久以前我就寫過一篇文章叫做 Why Follow Your Passion Is Not Useful Advice。這篇文章是歸結「恆毅力」這本書裡頭說一個概念:現代人已不像上個世代那樣,盲從父母做出的人生安排。但我們有因此比較快樂嗎?事實上,現代大部分的人太執著於找到「最」適合、「最」有熱情的工作,而因為期待太高,眼高手低,遲遲難以進入職場開始磨練,不然就是每一份工作都做不久。不斷換工作、不斷氣餒於找不出自己「天命」、「命中注定」的那份工作,最後什麼經驗、技術都累積不了。但其實業界大部分的工作是這樣的:任何一個產業入門的時候做的工作都是無趣、無聊、沒有挑戰性的。唯有當你磨練夠久、變成「專家」、受到尊重、得到工作中的成就感,那才是熱情的開始。
我今天開車路上聽 So Good They Can't Ignore You,這本書又是再次強調這件事:現代人被 "Follow your passion" 這句1970 年代後開始流行的概念害慘了。大部分的人過於執著於找到帶給自己快樂的工作,甚至為這個解不開的謎題苦惱不已,卻沒有去思考,那自己能夠貢獻的等值專業能力是什麼?如果沒有在一個領域中下過苦工、熬出專業,如何能夠找到什麼環境、條件、福利好的工作?換個方式說,等到妳是某個領域的佼佼者時,你自然說話有份量,想在家工作就在家工作,想去海邊工作就坐在海邊一邊喝調酒蹺腳上班。
每個世代都是上個世代的反撲。1970 年代開始流行 Follow your passion 來找工作的概念,那是因為在那之前人們覺得工作理所當然就是痛苦、討厭的呀。但這幾十年 Follow your passion 流行一陣子了,大家再次返璞歸真發現:其實沒有什麼「命中注定」的夢想職業。這就像戀愛中一見鍾情、真命天子這些想法都過於虛無縹緲,對一般人而言根本不適用,甚至只會讓人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另一半,因為終極問題就是沒有那麼完美的人存在。事實上很多美好的兩性關係都是靠相處、磨合、妥協,最後走出默契十足、琴瑟和鳴的婚姻不是嗎?
我覺得 So Good They Can't Ignore You 這本書真的是很不錯,我聽得點頭如搗蒜,但其實他講的都不是什麼新的概念。他講的這些,說穿了,不就是從小到大爸爸媽媽常嘮叨的那些事嗎?要培養專業、不要怕吃苦、不要一直換工作、工作做久了才會培養出興趣。可能差別只在於,爸媽說的話總是很不中聽,這本書的作者倒是蠻會說故事、很有說服力。
無論作者再怎麼會說故事,我之所以聽得進去、有共鳴也是因為我年紀老大不小了。當年剛出生的娃娃今年都六歲了,她也還有三歲的妹妹。作者說的那些長篇大論人生智慧我都走過一遭啦!我曾經是讀完台灣大學土木系碩士跑到美國讀小說創作班、夢想當職業作家的人呀!我也是堅持過要追隨 passion 的人,直到某天坐在嘎嘎作響、狹窄、冰冷的閣樓裡寫作時,我想到難不成我一輩子就要這樣?床很爛睡得腰痠背痛,以後老了住在這濕冷的環境忍受風濕症這可不好玩... 還有就是當職業作家那是沒有同事、沒有同儕、極端孤獨的職涯,我真的有那個能耐嗎?
當然這世界上還是有很多人能靠藝術、運動成功,只是我沒有罷了。我現在更傾向追求 being so good they can't ignore you 的境界。我從六年前轉行當軟體工程師,一開始什麼都不懂又害怕真是蠻痛苦的。到現在慢慢地某些事情也能提出自己的見解、為團隊救火、做出貢獻、得到認可、尊重、成就感。真的就像書中作者所言,當你一件事情做得夠久、夠專業,自然會產生榮譽感、產生喜歡。我現在其實蠻羨慕醫生、牙醫這類職業,覺得擁有這樣絕對的專業實在很棒;醫學是一個入門門檻絕對高的職業,所以沒聽過什麼半路出家的醫生。成為醫師,那就是別人只能有求於你、拜託你,因為真的非常需要你。
但這一切的領悟都是我自己走過一遍、親身經歷才知道。當初不管我爸媽、我老師、什麼師長要跟我說什麼,我都聽不進去呀!這就像愛情故事裡的男女主角,誰會聽老人的勸告?聽了的話故事就結束了,哪來的羅密歐與茱麗葉、哪來的瓊瑤小說?年輕人就是要放他們去年輕吧!等到他們自己失敗了、碰釘子了,自然會聽懂 So Good They Can't Ignore You 這種老人看的書。或者也許他們按照自己的倔強、任性,最後就成功了!那就更好啦!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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