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佳人 Gone With The Wind 這本小說,從我十五歲第一次讀之後,一直是我最愛的一本書。主人翁郝思嘉是十九世紀美國南方社會的莊園地主之女,過著富足、無憂、有眾多黑奴隨侍在側、眾多追求者將她捧上天的舒適日子。南北戰爭爆發,這位嬌嬌女一夜間不得不長大,面對飢餓、沒有人幫忙、親友相繼死亡的殘酷日子。但亂世佳人的精神就在於郝思嘉無論面對任何困境,她都會找出克服的方法,從深淵之中再次爬起來。她不只要活下去,還要活得風光、精彩。
我一生中重複看這本小說非常多次。這次重新閱讀,我卻注意到了 Gone With The Wind 這本書的一個主題,那就是它對於人類社會不同的「階級地位」,探討地非常細膩。
亂世佳人作者 Margaret Mitchell 筆下,每位角色都隸屬於分明的社會階級。這個階級是與生俱來的、是承襲自你的父親、祖父乃至於好幾世代以前你們整個家族的名聲、財富。這個階級跟你的膚色、你擁有的土地大小、你的錢財、你所居住的區域、你的祖先多久以前移民到美國都有關...你隸屬什麼階級是一個複雜的公式,這個公式卻是絕對的、沒人能改變的。
郝思嘉就曾說過,她看到了一位戰敗的殘兵 Will到她們家。這位退伍軍人長得斯文、有禮貌、和她一樣是白人、說話所使用的詞彙、文法也不比郝思嘉或她的夥伴們差... 但郝思嘉一眼就可以認出 Will 與她是不同社會階級的。郝思嘉是大莊園、大地主家的千金,而 Will 則是 "cracker",是小農夫,家裏只有小小一塊田的農夫。雖然戰後大家都一樣窮、穿著一樣破爛、一樣一臉營養不良... 但郝思嘉說她不知道為何,她一眼就能看出他們屬於不同的階級。
書中的角色有些是 Georgia 州的名望貴族,來自較靠近港口城市的老家庭。這些擁有遙遠傳統的名望家族,一般看不起郝思嘉這種住在比較鄉下、比較沒有文化、不重讀書的有錢人。而郝思嘉的爸爸是愛爾蘭第一代移民,他也曾受到鄰居們冰冷的觀察,因為他在美國沒有悠遠的家族歷史。住在郝思嘉莊園旁邊的是他們看不起的、最貧窮的白人 (poor white)。這些貧窮的白人缺的不只是錢和土地,他們最主要缺的是教養、道德感,所以連郝思嘉的黑奴們都看不起這些「垃圾般」的白人。事實上大莊園家中的黑奴認定他們的地位高過這些「垃圾般的白人」,因為他們隸屬於有錢、有教養的主人。但黑奴之間又分在家裏的幫傭以及在田裏採棉花的;黑奴之間自有他們清楚的階級關係、任何人不得輕易逾越。作者 Mitchell 還描述了「來自山裡」的白人:這種人因為離群所居通常不太友善、難以親近;他們沒受過太多教育卻因為一生都能自給自足而相當驕傲。
作者 Mitchell 筆下的社會階級關係至今仍普遍存在於美國社會,只是大家不再如此公開說這些事情。Mitchell 相信,人隸屬的社會階級是絕對的、與生俱來的。
但 Mitchell 也相信人的社會階級有一部分與他後天的品行有關係。「小農夫」 Will 雖然出生卑微,但他溫柔、有禮,因此大家都稱他為 gentleman。而郝思嘉雖然出生有幾百位黑奴的大莊園、她媽媽那邊又是名門貴族,但由於郝思嘉的品行不好、待人苛刻、行徑粗俗類似爆發戶,導致從小看她長大的黑人奶媽說:「就算妳想裝出一匹好馬的派頭,但妳終究只是一隻騾。騾怎麼裝都不會是馬」。
此次的閱讀還有一個觀察,那就是這本書真的相當以白人中心主義出發,因此書中對於黑人言行的描述,都過於簡化、貶低。這似乎是為了合理化擁有大匹黑奴的白人的行徑,但這個主題已有大量文獻討論,我就不探究了。
這本書愈看愈有意思,郝思嘉這個角色也是相當複雜、難以評斷好壞的一位爭議性人物。但我依然會每隔幾年複習一遍這本我十五歲以來最愛的一本書,在不同年齡閱讀出不同的觀察。
我也很喜歡這本書!小時候看的版本很舊,沒有刪減過的,比字典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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