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Vanessa Wang 歡迎支持我的臉書專頁:【工程師作家的轉職人生】
最初開始寫這個部落格,動機在於身邊很多朋友都有一個疑問:「要怎麼找到自己的興趣?」我也為這個問題困擾了大半輩子。
Grit 這本書裡有一句話: "I don't think most young people need encouragement to follow their passion. Most would do exactly that--in a heartbeat--if only they had a passion in the first place." 可見,這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為「找不出自己的 passion」而煩惱。
經過多年的探索,我對於「如何找出自己的興趣」歸納出一點自己的想法。這些想法不會每個人都認同,也不會適用於每一個人,但你可以參考看看。我想說的這個「找出興趣」的方式,其實就是我自己在寫作、寫小說的時候,讓文章從「萌生想法」到「完稿結束」所使用的方法。這些方法,也是我在馬里蘭大學讀 Creative Writing 碩士的三年期間學到的,關於藝術產生的過程。
為什麼我覺得「找出興趣」的方法與「創作小說」的方法類似呢?因為這兩者都是一個從「極端不明確」走向「明確」的過程。
你有想過一本小說是怎麼誕生的嘛?作家們是不是某天靈光乍現、夜半遇見繆思,然後就清楚地知道每位角色的名字、每個章節的發展、高潮如何營造、結局如何收尾?是不是有了一個「突如其來的靈感」後,就能振筆疾書、不眠不休直到完稿?大概是有這樣的例子,但大部分的小說創作都不是如此直線的一個過程。事實上,大部分的作者在開始下筆的那一刻,他是完全不知道故事會何去何從的。也許作家只知道,他想寫一個喜歡戴黃色的帽子的角色。但這位戴黃帽的人做了什麼事?遇見什麼人?故事怎麼發展、怎麼結束?唯有一邊寫、不停地寫,作家才會慢慢了解自己想像出來的這個角色發生了什麼事以及故事的走向。
關於寫作的方法,有人說:
“Start writing, no matter what. The water does not flow until the faucet is turned on.”
寫就對了。愈寫,就愈知道自己想寫什麼。
但對於這個「多方嘗試看看」的方法,許多人又會卻步。最大的問題癥結在於,許多人認為「嘗試」的時間成本太高。萬一嘗試了不喜歡呢?豈不是浪費了時間又要重新開始?會不會探索這個、探索那個最後花了三、四年,然後年紀都那麼大了... 想了一大堆,最後無法跨出第一步。
那麼,你覺得一本小說從萌生想法到完結,需要多久的時間?史蒂芬金寫的 Under The Dome 這本書,是從 1976 年開始動筆的。寫了第一章之後,草稿被丟在一旁好多年,直到 1981 年他又寫了 500 頁,然後就碰壁了。2007 年,史蒂芬金第三次拿起草稿、大幅修改,經過15 個月終於完稿。而難產 33 年、最後在 2009 年出版的 Under The Dome,老早就跟一開始故事的雛形大相逕庭,書名、角色、場景全部都不一樣了。世上大部分的小說都要歷經好多好多版本大刀闊斧的變動:作家寫完第一個版本後剪掉四分之三的內容、寫第二版時架構重新拼湊、寫第三版時視角轉換、寫第四版時更改主角的性別... 這個過程異常混亂,因為藝術創作就是要在極高不確定性的狀態下前進。如果不下筆,一直停在「面對空白紙張發呆」階段,那個故事很難出來。
我並不是要說找出興趣或者完成一個藝術作品一定要花費 33 年那麼久。只是想說明,一本小說從無到有,從一開始的想法到最後的完稿,必定是一條崎嶇的道路,而這個過程中,我們一定得學會如何與「不確定性」共處。寫了好幾百頁、下了一堆苦工,最後砍掉重頭來過,這是非常正常的過程,也是作者、藝術家必須學會做的一件事。史蒂芬金就說過:
“When your story is ready for rewrite, cut it to the bone. Get rid of every ounce of excess fat. This is going to hurt; revising a story down to the bare essentials is always a little like murdering children, but it must be done.”
我想來想去,唯有以藝術創造的過程來說明找興趣的方法是最貼切的。這兩件事情都沒有標準答案,甚至連命題都沒有。在找到自己的興趣之前,你擁有的就是一塊空白的畫布,你要怎麼構圖、用什麼樣的材料作圖、要畫什麼主題、或甚至把畫布撕成一條一條的丟到火堆裡燒了...這一切主導權完全在你身上。我們一生之中,大部分的事情都是在幾個選項之間做選擇而已:要喝珍珠奶茶還是百香果綠茶?要去法國還是日本旅遊?考卷上填寫 A 還是 B?但當你面對的是一個巨大的空白時,你要怎麼自己設計問題自己作答?你要怎麼樣從零走到你自己定義的那個一?
Grit 一書提到,大部分找到 career passion 的人,都不是一開始接觸那個行業就立刻愛上它。作者舉例名廚 Marc Vetri 的故事。Marc 一開始就喜歡煮飯,但他更想當音樂家,於是他去讀音樂學校,然後晚上在餐廳打工賺錢。後來他去樂團演奏,變成白天在餐廳上班、晚上玩音樂。有一天 Marc 發現「我煮菜賺不少錢,而且我也蠻喜歡做這件事的。我則沒有在音樂上賺什麼錢。」在某個因緣際會下他得到了去義大利當廚師的機會他便把握住了,從此他的 career passion 就由音樂變成烹飪。
我自己的職涯探索上也是經歷了有點類似的過程。我從小很喜歡數學、也很喜歡讀小說,於是我讀了土木工程的學士、碩士,後來又出國讀了小說創作。我曾經以為我這生最想做的事情是當全職小說家,要不顧一切為藝術犧牲所有物質慾望。但後來我發現當全職作家真的不是我想像中的那樣,因為每天必得忍受巨大的孤獨並且與藝術的高度不確定性奮鬥。我也曾當過 technical writer,想說這能夠結合我在工程領域與寫作領域的專長。但真的做了幾年後,我才理解,我是喜歡工程和寫作,但 technical writer 這個工作內容無法滿足我想要「創作」的欲望,也無法滿足我喜歡「邏輯推理」的興趣。因此現在的我認為,我必須同時當工程師和作家,才是最快樂的。而寫作的型態,我也調整了;以前覺得一定要寫小說,現在覺得像這樣在網路上寫寫文章、能和讀者有即時的互動性、得到即時的回饋,更適合我的個性。
我職涯目標的調整少部分是出於現實考量,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真的發現這樣做我更快樂(我現在是軟體工程師 + 業餘作家)。而這就是我一生想要永遠繼續走的職涯路線嗎?其實或許還會改,但沒有關係,因為我走愈多條路、探索愈多事情,我就愈加了解什麼是真正適合自己的。我不會去後悔之前走過的「冤枉路」,也不會去想「要是早點讀軟體工程就好了」,因為那些都不是冤枉路。沒有這個探索過程,我如何能確定自己喜歡什麼?
或許有人覺得,應該要先「想清楚」自己喜歡什麼,再開始去嘗試,這樣才不會浪費時間。我們都很急,很想要快點找出答案,才好啟程去轉行、去讀八年的醫學院、去申請學校....怎麼可能在「找出興趣」這個環節上就要花那麼多時間呢?
我今天分享的,就是以「藝術創造」的過程來類比「找出興趣」的方法。這兩者都是沒有標準答案的過程,也都是從無到有、從不明確到明確的過程。你必須得擁抱生命中的不確定性、靠著一邊嘗試、一邊摸索,才能夠找到你想要的答案。你不一定要同意我的說法,但你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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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開始寫這個部落格,動機在於身邊很多朋友都有一個疑問:「要怎麼找到自己的興趣?」我也為這個問題困擾了大半輩子。
Grit 這本書裡有一句話: "I don't think most young people need encouragement to follow their passion. Most would do exactly that--in a heartbeat--if only they had a passion in the first place." 可見,這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為「找不出自己的 passion」而煩惱。
經過多年的探索,我對於「如何找出自己的興趣」歸納出一點自己的想法。這些想法不會每個人都認同,也不會適用於每一個人,但你可以參考看看。我想說的這個「找出興趣」的方式,其實就是我自己在寫作、寫小說的時候,讓文章從「萌生想法」到「完稿結束」所使用的方法。這些方法,也是我在馬里蘭大學讀 Creative Writing 碩士的三年期間學到的,關於藝術產生的過程。
為什麼我覺得「找出興趣」的方法與「創作小說」的方法類似呢?因為這兩者都是一個從「極端不明確」走向「明確」的過程。
你有想過一本小說是怎麼誕生的嘛?作家們是不是某天靈光乍現、夜半遇見繆思,然後就清楚地知道每位角色的名字、每個章節的發展、高潮如何營造、結局如何收尾?是不是有了一個「突如其來的靈感」後,就能振筆疾書、不眠不休直到完稿?大概是有這樣的例子,但大部分的小說創作都不是如此直線的一個過程。事實上,大部分的作者在開始下筆的那一刻,他是完全不知道故事會何去何從的。也許作家只知道,他想寫一個喜歡戴黃色的帽子的角色。但這位戴黃帽的人做了什麼事?遇見什麼人?故事怎麼發展、怎麼結束?唯有一邊寫、不停地寫,作家才會慢慢了解自己想像出來的這個角色發生了什麼事以及故事的走向。
關於寫作的方法,有人說:
“Start writing, no matter what. The water does not flow until the faucet is turned on.”
寫就對了。愈寫,就愈知道自己想寫什麼。
Grit 這本書也說,唯有實際嘗試看看、實際做做看一件事情,才有可能明白自己到底有沒有興趣。我們不可能在還沒下筆之前就清楚故事每個章節的脈絡;任何事情在一開始的時候總是混亂、渾沌的。我們把所有亂七八糟的靈感、想法全部丟到一張空白的紙上,然後我們才有可能慢慢地從這些混亂的資訊中找出一些蛛絲馬跡:我想寫的故事到底是什麼?我理想的職業到底是什麼?
但對於這個「多方嘗試看看」的方法,許多人又會卻步。最大的問題癥結在於,許多人認為「嘗試」的時間成本太高。萬一嘗試了不喜歡呢?豈不是浪費了時間又要重新開始?會不會探索這個、探索那個最後花了三、四年,然後年紀都那麼大了... 想了一大堆,最後無法跨出第一步。
那麼,你覺得一本小說從萌生想法到完結,需要多久的時間?史蒂芬金寫的 Under The Dome 這本書,是從 1976 年開始動筆的。寫了第一章之後,草稿被丟在一旁好多年,直到 1981 年他又寫了 500 頁,然後就碰壁了。2007 年,史蒂芬金第三次拿起草稿、大幅修改,經過15 個月終於完稿。而難產 33 年、最後在 2009 年出版的 Under The Dome,老早就跟一開始故事的雛形大相逕庭,書名、角色、場景全部都不一樣了。世上大部分的小說都要歷經好多好多版本大刀闊斧的變動:作家寫完第一個版本後剪掉四分之三的內容、寫第二版時架構重新拼湊、寫第三版時視角轉換、寫第四版時更改主角的性別... 這個過程異常混亂,因為藝術創作就是要在極高不確定性的狀態下前進。如果不下筆,一直停在「面對空白紙張發呆」階段,那個故事很難出來。
我並不是要說找出興趣或者完成一個藝術作品一定要花費 33 年那麼久。只是想說明,一本小說從無到有,從一開始的想法到最後的完稿,必定是一條崎嶇的道路,而這個過程中,我們一定得學會如何與「不確定性」共處。寫了好幾百頁、下了一堆苦工,最後砍掉重頭來過,這是非常正常的過程,也是作者、藝術家必須學會做的一件事。史蒂芬金就說過:
“When your story is ready for rewrite, cut it to the bone. Get rid of every ounce of excess fat. This is going to hurt; revising a story down to the bare essentials is always a little like murdering children, but it must be done.”
我想來想去,唯有以藝術創造的過程來說明找興趣的方法是最貼切的。這兩件事情都沒有標準答案,甚至連命題都沒有。在找到自己的興趣之前,你擁有的就是一塊空白的畫布,你要怎麼構圖、用什麼樣的材料作圖、要畫什麼主題、或甚至把畫布撕成一條一條的丟到火堆裡燒了...這一切主導權完全在你身上。我們一生之中,大部分的事情都是在幾個選項之間做選擇而已:要喝珍珠奶茶還是百香果綠茶?要去法國還是日本旅遊?考卷上填寫 A 還是 B?但當你面對的是一個巨大的空白時,你要怎麼自己設計問題自己作答?你要怎麼樣從零走到你自己定義的那個一?
Grit 一書提到,大部分找到 career passion 的人,都不是一開始接觸那個行業就立刻愛上它。作者舉例名廚 Marc Vetri 的故事。Marc 一開始就喜歡煮飯,但他更想當音樂家,於是他去讀音樂學校,然後晚上在餐廳打工賺錢。後來他去樂團演奏,變成白天在餐廳上班、晚上玩音樂。有一天 Marc 發現「我煮菜賺不少錢,而且我也蠻喜歡做這件事的。我則沒有在音樂上賺什麼錢。」在某個因緣際會下他得到了去義大利當廚師的機會他便把握住了,從此他的 career passion 就由音樂變成烹飪。
我自己的職涯探索上也是經歷了有點類似的過程。我從小很喜歡數學、也很喜歡讀小說,於是我讀了土木工程的學士、碩士,後來又出國讀了小說創作。我曾經以為我這生最想做的事情是當全職小說家,要不顧一切為藝術犧牲所有物質慾望。但後來我發現當全職作家真的不是我想像中的那樣,因為每天必得忍受巨大的孤獨並且與藝術的高度不確定性奮鬥。我也曾當過 technical writer,想說這能夠結合我在工程領域與寫作領域的專長。但真的做了幾年後,我才理解,我是喜歡工程和寫作,但 technical writer 這個工作內容無法滿足我想要「創作」的欲望,也無法滿足我喜歡「邏輯推理」的興趣。因此現在的我認為,我必須同時當工程師和作家,才是最快樂的。而寫作的型態,我也調整了;以前覺得一定要寫小說,現在覺得像這樣在網路上寫寫文章、能和讀者有即時的互動性、得到即時的回饋,更適合我的個性。
我職涯目標的調整少部分是出於現實考量,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真的發現這樣做我更快樂(我現在是軟體工程師 + 業餘作家)。而這就是我一生想要永遠繼續走的職涯路線嗎?其實或許還會改,但沒有關係,因為我走愈多條路、探索愈多事情,我就愈加了解什麼是真正適合自己的。我不會去後悔之前走過的「冤枉路」,也不會去想「要是早點讀軟體工程就好了」,因為那些都不是冤枉路。沒有這個探索過程,我如何能確定自己喜歡什麼?
或許有人覺得,應該要先「想清楚」自己喜歡什麼,再開始去嘗試,這樣才不會浪費時間。我們都很急,很想要快點找出答案,才好啟程去轉行、去讀八年的醫學院、去申請學校....怎麼可能在「找出興趣」這個環節上就要花那麼多時間呢?
我今天分享的,就是以「藝術創造」的過程來類比「找出興趣」的方法。這兩者都是沒有標準答案的過程,也都是從無到有、從不明確到明確的過程。你必須得擁抱生命中的不確定性、靠著一邊嘗試、一邊摸索,才能夠找到你想要的答案。你不一定要同意我的說法,但你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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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or writing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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